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》(建规﹝2013﹞166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此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公示。具体内容如下:
凡与项目建设有利害关系者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,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,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听证要求。
赤峰高新区绿色新能源铝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-综合仓库危废暂存库总平面图.pdf
赤峰高新区绿色新能源铝基新材料产业标准化房项目-综合仓库岛瞰图.jpg
产业招商/厂房土地租售:400 0123 021
或微信/手机:13524678515; 13564686846; 13391219793
请说明您的需求、用途、税收、公司、联系人、手机号,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。
长按/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
扫一扫关注公众号